各学院: 为了引导在校学生有组织地总结一学年里学习生活情况、开展相互交流、彼此寻找差距,努力营造在校学生比学赶帮、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2008—2009学年鉴定和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和评优范围:2008—2009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二学位)在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学生班级。 二、评优项目: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三、评优办法:参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08〕19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修订意见》(网络公告2009年5月14日)。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修订意见》。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年鉴定:开学3天内,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本科生2008—2009学年鉴定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开展学年鉴定工作。 2.评优工作: (1)学习《奖励办法及修订意见》。建议各学院在组织学年鉴定的同时进行。 (2)个人(集体)申报。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个人(集体)对照《奖励办法及修订意见》,具备申报所列奖项条件者向所在学院申报,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申报表采用“一项一表”的办法填写(一人申报多少个单项奖,应同时填写多少张申报表),申报综合类奖励的同学除填写综合类奖励申报表外,应同时填写单项奖申报表。 (3)汇总审核。9月10日后,各学院汇总审核学生提交的学生奖励申报表,并分类排序(各单项奖按得分高低排序,综合奖按获得单项奖的多少和学业成绩排序)。 (4)确定推荐名单。学院根据综合奖的评选推荐比例、根据自身特色设定各单项奖具体评选推荐比例,确定综合奖、各单项奖推荐名单。 (5)集中公示。各学院需将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单项奖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在学院内通过网络和宣传栏集中公示并接受复议。 (6)报送材料。公示并无异议后,9月下旬,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见附件3,自行下载),纸质材料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送学工部思政办(南湖校区文潭楼107),电子版同时发送。 10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学校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将学年鉴定及评优等工作集中进行,工作量较大,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此项利于学生发展的好事做好、做实。 2.各学院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工作。凡有异议的,应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奖励申报表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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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学生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 附件3:2008—2009学年学生奖励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