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9-26浏览次数:6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 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10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08〕11号),学校决定启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参加申报的对象仅限于全日制普通本科1-3年级的学生。
    2.拟评数量: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4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4个,每个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20个,每个资助3000元。
    3.起止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4.申报程序:
    ①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并将指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②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
    ③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选,按要求和分配的项目数向学校推荐。
    5.相关要求:
    ①各学院在1-3年级本科生中作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关于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10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08〕11号)两个文件精神;
    ②拟定项目名称,制定实验计划,并确定指导教师;
    ③学生自行成立项目组(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确定项目负责人,并进行明确分工;
    ④各学院成立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小组”要认真负责本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评选与推荐,充分发动,认真组织,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6.联系人: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伍志文,联系电话:88385033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10号)
    附件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11号)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
    附件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推荐项目分配表

                                教   务   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称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如下

一、目的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实施计划,带动广大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计划由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组成。其中,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包括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其项目的管理。

2.计划的运行方式。教育部负责批准申报学校,监督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申请参与计划,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本科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

3.计划的资助范围。主要面向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一部分有较强行业背景和特色的地方大学。资助这些学校的在校本科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共资助15000个学生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计划管理

1.计划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教育部批准的方式选定参与学校,分两个年度评审和批准学校,2007年和2008年各批准50所左右参与学校。学生项目的名额由我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分四个年度分配给参与学校。2007年和2008年,我部每年总共资助3000个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2009年和2010年,我部每年总共资助4500个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2.学校在评审出本年度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要将本年度的本校创新性实验工作计划和评审出来的学生项目报我部备查,我部对学生项目进行备案并予以公布。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校需每年向我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我部将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部。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学校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学校要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

3.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学校要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人均经费不低于1万元。

5.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利用项目学生俱乐部等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6.学校要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7.学校要组织项目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8.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一定要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

                    创新性实验课题

1经济学专业本科实习基地的开发与运营模式研究

2经济学专业创新性人才素质结构模型与需求匹配状况调研

3东西部地区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的差异分析

4信用卡对大学生消费行为影响分析及新型大学生信用卡产品设计

5湖北省推行农村金融合作的可行性实证研究——以农户金融合作偏好为视点

6武汉市创业环境现状分析

7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测度及其分解研究

8中外经济学本科专业培养特色的比较研究

9湖北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探索

10武汉市交通资源优化的能源与排放效率分析——以洪山区为例

11武汉市工业园区发展与公共资源规模供给

12武汉1+8城市圈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13武汉1+8城市圈内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14武汉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研究

15武汉市场应对食品安全冲击的理性反应——基于信息经济学的研究

 
    附件:    附件一:关于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    附件二: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11号).doc
    附件: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    附件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推荐项目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