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业补修】经济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补修并完成本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核心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康俊发布时间:2019-10-10浏览次数:575

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 号)之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对以同等学力和跨学科报考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并完成本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核心课程。如期完成课程补修与开题答辩资格关联。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修对象

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科学硕士)

二、组织实施

此次补修考核工作分学院、导师组两级组织实施。学院成立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课程补修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各导师组组长、研究生工作秘书任成员,负责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本科专业课程补修考核的组织、协调与审议工作。

各导师组成立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课程补修工作小组,由各导师组组长任组长,研究生导师、硕士生专业负责人(学生)任成员,负责本本专业内相关硕士补修结果的初审并上报。具体补修与考核方式由各导师组确定,并报学院备案公示。

三、基本程序

(一)学院于10月11日前,向各导师组、2019级硕士研究生公示《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附件1);

(二)10月15日前,各导师组对《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确认,对确实无须参加课程补修的研究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针对认定结果修改《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

(三)10月17日前,各导师组将具体补修与考核方式报送学院备案,学院将于10月18日前对专业补修方案与考核予以公示;

(四)各导师组指导相关研究生于第三学期前完成相关课程的补修与考核,并填写《经济学院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补充修读本科基础课程情况登记表》(附件2),完成初审认定。由各专业负责人(学生)收集汇总后提交学院审核。

(五)学院依据《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前对相应研究生修读结果予以审定、公示。

(六)对于未能如期完成补修考核的研究生,学院将通知所在导师组,导师组须对相应研究生开题答辩资格再次审定。


四、具体补修与考核方式



序号

导师组

指定修读主干核心课程

考核方式
(闭卷考试/论文考核)

课程1

课程2

课程3

1

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说史

转型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2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说史

转型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3

经济思想史

西方经济学说史

转型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4

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说史

转型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5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微观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

 

6

世界经济

宏观经济学

统计学

国际经济学

 

 

   附件1:《经济学院2019级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名单》.xlsx

   附件2:《经济学院非经管类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补充修读本科基础课程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本科相关课程开课情况(共参考).xlsx

   附件4: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本科相关课程开课情况(共参考).xlsx


 

经济学院研工办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