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雷菁)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9日,经济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集中研学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刘刚主持学习,学院党委委员参加学习,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学习。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刘刚传达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小组、教育部党组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对于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进一步的部署动员。与会人员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
刘刚作开班动员讲话。他强调,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本次集中教育,围绕一个中心,覆盖两个主体,就是要通过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条例》,教育引导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的现实意义,对照《条例》中的各项规定,看清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院党委委员扎实推进“五联系五引领”工作机制,联系指导支部开展党纪学习,致力于在全院涵养风清气正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交流环节,学院院长石智雷,副院长宋丽智,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俞凡交流学习心得。
石智雷表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对于学院领导班子强化党性修养、践行忠诚担当具有重要意义。卢现祥教授的著作《寻找一种好的制度》表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寻找好制度的历史,好的制度会保护人、杜绝人走上歧途。《条例》在本质上是一种保护党员的制度,广大师生党员需要原原本本开展学习,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界限。除此以外,《条例》的修订具有很强的时代意义,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员应当清楚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以身作则,答好时代命题
宋丽智表示,今天的读书班强调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阐述了学习《条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意义,通过与2018年版《条例》进行对比,加强了对增加款、修改款和删除款的深入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处分,清楚知道自己行为的分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俞凡表示,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是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要求,要“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我们要把增强党性修养作为终生课题,加强廉洁教育,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以律己、心存敬畏,传承优良作风、涵养浩然正气,坚持秉公用权、站稳人民立场,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干净忠诚担当的好干部。